我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是2015年的六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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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台北26日電)針對「人權衛士緊急救援協會」瑞典籍志工達爾林日前在北京被捕後獲釋,大陸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今天說,「不是釋放,是驅逐出境」,並指達爾林「涉嫌資助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」。 中國大陸外交部下午舉行例行記者會,華春瑩在回答媒體提問時,作上述表示。 面對媒體以「中方近期釋放了瑞典人彼得,你能否介紹他被釋放原因」提問,華春瑩首先回答,「我要糾正你的說法,不是『釋放』,是『驅逐出境』」。 華春瑩說,瑞典籍的達爾林「涉嫌資助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」,依大陸「刑事訴訟法」有關規定,北京市國家安全局1月4日依法對達爾林採取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強制措施」。經過訊問,達爾林「對涉嫌犯罪經過供認不諱」。 她表示,根據「中國相關法律」,大陸在25日將達爾林「驅逐出境」。在此之前,根據維也納公約相關規定,大陸向瑞典通報有關情況,並安排瑞典方面探視達爾林。 達爾林(Peter Dahlin)是美國人權組織「人權衛士緊急救援協會」志工,1月初準備搭機離開北京前往泰國時,遭公安逮捕。19日,大陸央視播出他「公開認罪」,並「承認違反大陸法律,傷害大陸政府及人民,要深深致歉」,但遭外界強烈質疑。 新華社更指稱,這一協會「資助和培訓無照律師」,蒐集大陸各類負面情況,「歪曲、擴大甚至憑空捏造,向境外提供所謂『中國人權報告』」。10501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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